为落实新“国九条”有关部署,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北交所),完善股票交易机制,促进市场健康发展,北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,对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交易规则》)进行了修订,自2026年4月10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。
自2021年11月15日北交所开市以来,《交易规则》已正式实施四年有余,交易机制功能稳步发挥,二级市场整体运行平稳。为进一步便利市场参与,满足投资者多元化交易需求,同时强化投资者保护,提高市场透明度,规范交易秩序,本次《交易规则》拟对以下四方面内容进行修订。一是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,明确委托、申报及行情揭示等相关安排,为拟以收盘价成交的投资者提供丰富的交易渠道。二是优化大宗交易制度,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。三是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风险揭示安排,并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,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。四是完善交易监管安排,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情形,配套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交易公开信息。同时,对证券交易监管部分条款进行适应性修订,调整规则表述及体例结构。
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,北交所将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《交易规则》,履行有关程序后发布实施。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。















